8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因8项违法行为,被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警告,罚款 140.95 万元。该行的8项违法行为类型如下: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 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 3.未履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; 4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 5.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;6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 定;7.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; 8.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。
周某彬(时任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 管理部经理)、马某(时任湖北仙桃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征信异议经办人)二人对该行“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”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分别被罚款1.1万元。
吴某博(时任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)对该行“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”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被罚款1.4 万元。
周某军(时任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经理)对该行“与身份不明的客 户进行交易”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被罚款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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